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進入八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密集披露了18個省市區的水污染治理投資計劃,總投資規模達到264億元。
進入8月,水污染治理投資計劃密集被批復。8月11日,發改委再次下達五省市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投資計劃,這五省市為湖北、四川、重慶、貴州、山東,總投資為52.24億元。加上此前公布的上海、江蘇、浙江等13個省市212.65億元的投資計劃,目前18個省份累計水污染治理計劃總投資已達264.89億元。但根據測算,按照“水十條”要求,完成相應目標需投入資金約4到5萬億元,僅靠政府投資遠遠不夠。E20環境平臺首席合伙人、北京大學環境學院教授付濤表示,“水十條”等頒布之后,各地都在加緊落地工作,首要任務是調動社會資本:
付濤:各地方都在制定水十條的落地計劃,但基本上資金層面上按照PPP的結構設計,是按采購服務、特許經營的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是重點的。地方政府也會配套一些資金,但資金比重會比較小。
事實上,繼國務院發布 “水十條”之后,財政部又會同環保部發布了《關于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的實施意見。付濤表示,水污染治理多為長期、復雜且資金需求量大的系統工程,社會資本在這項工作中被寄予厚望,但推動PPP模式的難度不小:
付濤: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水安全的一些領域商業模式并不清晰,并沒有老百姓像水費一樣在末端付費。或者說社會資本的風險控制,和受益要求不能被滿足。這就需要政府在財政資金進行服務采購上進行設計。純粹不能受益的行為有政府來實施,完全能實現收益的由社會資本實施,對于收入不能完全職稱完全收益,但又有一些收益行為的,政府要進行相應的一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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