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成都市本月舉行階梯氣價聽證會后,成都市發改委表示,將于12月8日舉行成都市中心城區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以下簡稱“階梯水價”)。
兩套方案供聽證第一階梯水量均覆蓋八成以上用戶
根據目前的方案,此次實行階梯水價制度,范圍為中心城區內已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家庭用戶。居民家庭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確定,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戶;無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水表為單位。聽證會現場將會有兩套方案供聽證代表討論。
方案一:第一階梯水量0—140立方米/戶表·年,有8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水量141—222立方米/戶表·年,有15%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水量222立方米/戶表·年以上,有5%的用戶在此范圍內。
方案二:第一階梯水量0-180立方米/戶表·年,有9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水量181-300立方米/戶表·年,有8%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水量300立方米/戶表·年以上,有2%的用戶在此范圍內。
兩種方案顯示,第一階梯水量所覆蓋的用戶均在八成以上。
每戶表對應基數4人多人口用戶可按定額申請增加水量
此次建立階梯水價制度,基礎水價不調整且為第一階梯水價,第一、第二、第三階梯水價分別按文件規定的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計算城市供水運營水費。因此,第一階梯終端水價為2.9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終端水價3.85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終端水價為6.46元/立方米。對于未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成都市發改委對此也做出了規定。此類用戶暫執行第一階梯價格,在今后水價調整時按與第一階梯1:1.15—1:1.25的價格水平確定。
目前,階梯用水每個用戶人口基數也確定為4人,超過4人家庭如何確定用水定額?根據目前的方案,成都市階梯水價每戶表對應人口基數為4人,超過此人口基數的多人口用戶,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請增加水量37立方米/戶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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