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造環保氛圍。通過舉辦知識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新《環境保護法》《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政策法規和環保知識。目前,開展知識宣傳39次、發放宣傳單10萬余份、城區LED顯示屏滾動宣傳10萬余次。
(2)健全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成立環境保護委員會、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為19個鎮(街道)配備環保專職人員29名,確保環境監管工作不留隱患。
(3)強化督查整改。堅持日常督查、專項督查、交叉督查等多層次立體式督查,重點督查園區污水處理廠等項目整改工作,累計組織開展督查33次,發出通報22期,約談單位9個。目前,隆昌縣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62.5%,城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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