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念好“防”字訣。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的隆昌縣河流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定期聽取、專題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了隆昌縣水污染防治應急機制,設置了隆昌縣環境安全應急服務中心,配備事業編制人員6名。
二是念好“限”字訣。嚴把環保準入和項目審批關,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園區規劃、環境污染嚴重、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對位于環境敏感區域、搬遷量大、污染重、環境風險大、公眾關注度高的項目嚴格限制審批。據統計,2011年以來共計否定不符合審批要求的項目36個。
三是念好“治”字訣。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思路,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格違法排污行為的打擊和治理。據統計,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查處企業37家,限產、停產5家、罰款183萬余元,移送公安機關3起。
四是念好“責”字訣。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以及生態環境損害“終生追責”和“一票否決”制,將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各鎮(街道)、各部門目標考核體系,實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并實行領導約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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