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政府辦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項目的通知》,要求有關單位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強力推進,確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39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和21個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據了解,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從2017年開始,到2019年底結束,為期3年。攀枝花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39個,計劃總投資20.98億元,主要為新建污水處理廠(站)14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14萬立方米/日,提標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5座,新建污水管網395.31公里,改造老舊污水管網25.4公里,實現合流制管網“雨污分流改造”108.45公里,建設覆蓋全市污水處理廠(站)的信息監管平臺1個,建成日處理能力100噸的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1座。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21個,計劃總投資6.95億元,主要包括新建2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規模1250噸/日;改建2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規模210噸/日;新建6個生活垃圾收運設施,處理規模945噸/日;新建1個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處理規模80噸/日;生活垃圾分類項目4個;生活垃圾運行監管信息化平臺1個;存量垃圾治理項目5個。
通知明確,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6%以上、縣城達到80%以上、建制鎮達到50%以上;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縣城達到88%以上、鎮鄉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覆蓋率達到100%,使我市生活垃圾達到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水平和出水水質進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開工率、完工率、投資完成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知要求,對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扯皮、履職不到位、消極怠工的,要進行約談、通報;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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