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四川成都市舉行中心城區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以下簡稱“階梯水價”)聽證會。進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方案,報成都市政府批準后實施。預計從2016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正式開始實施階梯水價制。
聽證現場兩套方案PK最高水價每立方米6.46元
方案一:第一階梯水量0-140立方米/戶表˙年,有8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水量141-222立方米/戶表˙年,有15%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水量222立方米/戶表˙年以上,有5%的用戶在此范圍內。
方案二:第一階梯水量0-180立方米/戶表˙年,有9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水量181-300立方米/戶表˙年,有8%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水量300立方米/戶表˙年以上,有2%的用戶在此范圍內。兩種方案顯示,第一階梯水量所覆蓋的用戶均在八成以上。
成都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階梯水價,基礎水價不調整且為第一階梯水價,第一、第二、第三階梯水價分別按文件規定的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計算城市供水運營水費。
按照這個比例推算,加上污水處理費等其他費用,第一階梯終端水價為2.9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終端水價3.85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終端水價為6.46元/立方米。
多人口家庭可每人每年多申請37立方米
此次實行階梯水價,同時明確了適用范圍。即:成都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已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家庭用戶。居民家庭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確定,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戶;無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水表為單位。階梯用水每個用戶人口基數也確定為4人。
考慮到放開單獨二孩等政策因素,對于多人口家庭,方案同時也做出了規定。成都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城市居民用水量標準,四川地區每人每年用水量最低標準為36.5立方米,超過人口基數的多人口住戶憑戶口簿、居住證,每增加1人可申請增加水量37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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